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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1日 11:51 

武汉大学是我国最早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历史悠久,底蕴深厚。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含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点。拥有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和政治学博士后流动分站。

学院学科优势明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是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中共党史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名第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30人、副教授33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名,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主要成员6人,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2名、主要成员5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5人,珞珈特聘教授3人。

学院学科平台齐全。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拥有 “985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化研究”,武汉大学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已与美、英、法、德、波兰、日本、俄、韩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每年均有多名境外知名学者应邀前来讲学或从事学术研究,学院亦有数十人次师生外出进修或学术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促进学院科学发展,巩固与提升我院的学科优势地位与办学特色,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师资人才,诚邀海内外精英加盟。


一、招聘学科及基本条件

专业要求

或业务方向

人数

基本条件要求

讲授课程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2

博士或博士后

能讲授《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能讲授《发展心理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外马克思主义

及相关专业

2

博士或博士后

(含1名教授或副教授)

能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及相关专业

2

博士或博士后

(含1名教授)

能讲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共党史

及相关专业

1

博士或博士后

(含1名教授)

能讲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望,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教育部重点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2、副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国内应聘者应在“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或相应职务;

(3)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本学科领域突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博士后和博士

(1)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原则上毕业于国内“985工程”高校、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有海外著名高校留学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学术思想活跃,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发,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多篇;

(3)博士后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岗位

聘用岗位为流动编制教师(师资博士后)和固定编制教师。博士毕业生选聘后原则上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中期或出站考核优秀者转为固定编制教师。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聘为固定编制教师。


四、待遇

1、教授、副教授:享受国家、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关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文件规定的各类待遇,学校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及工作条件,具体标准视应聘者情况面议。

2、博士后和博士:可申请学校“青年自主创新科研基金”,提供安家费5-10万元,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各单位相应层次的校内津贴。


五、招聘程序及提供的材料

1、报名。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岗位条件、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达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室。

(1)个人申请(打印件应有本人亲笔签名);

(2)简历,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个人电话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座机电话号码、手机号码、E-mail等)。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不少于三位校外同行专家推荐信。

2、单位考核

(1)资格审核。学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评。

(2)专业考评。专业考评采取试讲或专题报告会形式。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

(3)综合评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以及专家评审组评价意见,采取面谈、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价值取向、人品性格、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4)考核时间。2013年3月开始,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不受时间限制,长年有效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室

邮编430072

联系人:孙晓玲

电话:027-68754750

传真:027-68752880

电子邮箱:myzzrs@whu.edu.cn